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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12年 強暴犯驗DNA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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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拉斯二十五日電)57歲的達拉斯男子菲利普斯(Michael Phillips)在1990年因強暴一名16歲的白人少女入獄,堅稱自己清白的他,在12年後的2002年出獄。但之後又因未能及時向當局提交性罪犯登記,再度鋃鐺入獄六個月。期間他曾上訴力辯清白,但敗訴後,也徹底放棄希望。
然而,由達拉斯檢察長沃金斯(Craig Watkins)近期推出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計畫終於幫菲利普斯洗盡冤屈,該計畫專門針對未經過DNA測試的強暴罪證據。
沃金斯25日表示,他的團隊測出菲利普斯的DNA與1990年的強暴犯不符,而通過罪犯精液樣本又在警方系統中發現一直逍遙法外的真兇。但由於該案已超過法定追訴期,當局也不能向真兇控罪。
沃金斯則表示,「今天對菲利普斯意義非凡,但對我們的司法系統而言,是極為黯淡的一天」。
根據德州法律,菲利普斯將根據冤獄的年限,每年獲得8萬元補償金,以及每年8萬元的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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