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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州布朗命案 李昌鈺指現場還原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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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程果兒/洛杉磯報導)被白人警員射殺的非裔青年布朗(Michael Brown)引發抗議浪潮,也引起美國司法部重視,司法部近日將進行第三次屍檢,著名華裔法醫李昌鈺博士近日分析了前兩次屍檢可能對案件調查的影響,以及第三次屍檢的必要性,他認為應結合屍檢、火藥殘留和彈道分析,以還原現場,才能幫助完整了解案情。
布朗遺體第一次屍檢由聖路易斯郡法醫完成,當時屍檢結果表明,布朗的頭部與胸部多次中槍,且體內含有大麻;很快在家屬的要求下,進行了第二次屍檢,由前紐約首席法醫麥克貝登完成。
有反對團體稱布朗右臂中槍,說明他當時已經舉手投降,可是警方仍然朝他開槍,但麥克貝登的助手表示,目前掌握的屍檢信息,尚不能確定布朗是否曾舉手投降,因為右臂上的槍傷可有多種解釋:或背對槍手,或應警察要求雙手舉過頭頂,或用手臂保護自己等。
該案引起美國司法部重視,司法部長Eric Holder表示將以民權角度全面調查此案,因此將由司法部安排進行第三次屍檢。
CNN昨日訪問了著名華裔法醫李昌鈺,講解了進行第三次屍檢的必要性,李昌鈺說,案件中做三次屍檢不常見,此次是司法部要求第三次屍檢,有它的必要性,但李昌鈺認為光是屍檢沒有太大用處,必須結合屍檢結果、槍傷火藥殘留、彈道軌跡三樣東西,才能進行現場還原,這是破案的關鍵。
李昌鈺說,前兩次屍檢仍有很多遺留問題,很多化驗結果尚未出爐,例如布朗的手上是否有奪槍的痕跡,就是決定案情的重要證據之一;另外李昌鈺認為,布朗身上的槍傷都是非致命的,而頭上的致命槍傷有可能是他身上中槍后,向前傾倒時,被警方打中頭部而致命,因此彈道軌跡分析結果非常重要。
對於第三次屍檢,李昌鈺說,還可以檢驗的地方是子彈進入和穿出去的軌跡,因為目前只找到三顆彈殼,但布朗身上至少有六處槍傷,因此子彈是否穿透人體後造成第二次打擊,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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