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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簽證頻繁進出美國 可能遭懷疑來非法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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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程果兒/洛杉磯報導)中美十年簽證開放之後,頻頻出現「簽證容易入關難」的現象,持B類簽證頻繁進出美國的民眾,擔心離開美國時間太短又入境被海關刁難,律師表示,美國只針對遊客單次在美國逗留時間有最長6個月的限制,並沒有一年內只能逗留6個月的規定,因此兩次來美之間的間隔時間沒有明文規定。
但律師也提醒民眾若頻繁進出美國,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若涉及帶孩子、當義工等,可能被視為非法打工而被拒絕入境。
上個月一對持B2旅遊簽證的華裔老年夫婦,就在海關受到警告,這對夫婦來美國幫兒子帶孩子,因此在美國停留五個月,回中國兩個月之後,又來美國,海關告訴這對老夫婦,「這次讓你們過關,但不保證下次你們不會被遣返」。
這對老夫婦問海關人員,你們是否有「不允許觀光簽證停留太長太密集」的規定,海關人員並沒有明確回答,只說了一句「你們這樣做是不可以的」。
父母親屬持旅遊簽證在中美之間頻繁走動的不在少數,不少商務人員也持B類簽證頻繁往返,以上案例對這類人群敲響了警鐘,對此律師表示,美國海關只是規定遊客單次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不能超過六個月,但若一年內多次來美國,累積停留時間並沒有明確規定。
雖然如此,律師說,持B類簽證仍不要把美國當成長居地,隨意進出居留,若單次在美國停留的時間長達幾個月,最好間隔多一段時間再重新來美國,若在美國停留五個月,回國不到三個月又飛來美國「觀光」,容易被海關認定為入境理由不充足,甚至涉嫌非法打工。
律師說,中國父母習慣了帶孫子,但美國社會卻沒有這種習慣,更多的是聘請保姆來照顧孩子,因此美國海關人員容易把帶孩子認定為「非法打工」,從而拒絕入境;還有來美國朋友的餐館臨時幫忙、到朋友的企業做義工等理由,都可能被認為是非法打工。律師強調,若持旅遊簽證,就如實說是來旅遊觀光或探親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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