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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結婚綠卡期間 勿擅自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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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結婚綠卡期間,民眾不要隨便出入境美國,否則移民官有權拒絕再次入境,甚至影響到還沒辦成的結婚綠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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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婷/洛杉磯報導)民眾在等待結婚綠卡期間,不要擅自離開美國,或者在國外的申請人拿旅遊及其他簽證提前入境,如果入境理由不夠充分,移民官有權利以「移民傾向」為由,拒絕其入境,甚至影響到還沒辦成的結婚綠卡。
一名在台灣等待結婚綠卡的女士,認為綠卡十拿九穩,只不過是時間問題,因為太想念新婚的丈夫,就提前以觀光簽證入境,打算過完感恩節假期就回去台灣,但在入境的時候,移民官得知她正在等待結婚綠卡,就請他到小房間問話。
該女士在小房間不僅隨行包包被翻了個遍,甚至還被搜身,在等待問話的過程中,她感到害怕,海關只允許她給在外等待的丈夫打一次電話,說明情況,就將她的手機沒收。
雖然她已經盡所能的證明自己在台灣的全職工作,以及與丈夫在台灣的登記證明、綠卡申請等材料,移民官還是質疑她用觀光簽證入境的目的,認為她這次入境極有可能不走,最後判定她的旅遊簽證作廢,拒絕她入境,並且下一班飛機回台灣。
移民律師表示,民眾如果在美國境內等待結婚綠卡,不要在遞件的期間擅自出境,一定要和律師商量,如果非要出國,可以先向移民局申請「請假證」(advance parole),在回美入境的時候才能夠順利入關。
若在境外等待結婚綠卡的申請人,千萬不要在還沒等到綠卡,就以別的非移民簽證入境,例如留學簽證、旅遊簽證或商務簽證等,這些簽證的入境前提必須是沒有移民傾向,這與正在申請的綠卡移民背道而馳,被拒絕之後,不僅原在進行的綠卡申請受到影響,甚至今後簽其他類別簽證也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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