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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推動非法移民合法公投 連署須逾365,880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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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二十六日電)加州一項要求發給非法移民合法居住身分的公民提案,今天正式進入公民連署的階段,只要獲得至少365,880個有效登記選民的連署,便可將這項提案列入2016年11月加州選票,進行公投。
當國會參院在兩年前已通過「移民改革法案」,擬准許目前已在美國居住的非法移民,可以有一條轉變為合法居民,甚至申請成為美國公民的途徑: 但是,這項法案無法在眾院獲得通過,甚至迄今仍無表決的機會。
加州作為全美人口最多的大州,移民權利團體決定爭取成為加州公投的提案,由選民公投,至少在加州解決移民問題。
「洛杉磯日報」(Los Angeles Daily News)報導稱,如果這項公投通過,將要求成為加州合法居民的移民,必須支付加州所得稅,而且禁止加州使用公共資金協助聯邦移民執法。
這項公民提案的支持者已獲准進行選民連署,只要在今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前,獲得365,880名加州登記選民的有效簽名,便可將此提案列到加州選票上,進行公投。
這項提案在非法移民申請時,並不需要提出免疫接種證明,直到他們申請永久居留權時才須提出這項證明,而且它規定要在加州住滿五年之後才能申請居留證(即「綠卡」)。准許移民在加州居留證件中,將載明該移民抵達美國的日期,並且會給移民一個報稅號碼,允許他們上學或申請工作。
提出這項公投提案的「主權加州公司」(Sovereign California, Inc.)總裁路易士. 馬里內利(Louis J. Marinelli)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如果你(無身分移民)出來,登記,支付加州所得稅和接受預防注射,加州將允許你留在加州,你將是合法居留,至少在加州是關切你的。」
加州州長布朗支持在加州進行移民改革立法。去年,布朗簽署一項議案,允許無身分移民申請加州駕照,有不少人是專業人士,包括醫生、牙醫。
「加州移民政策中心」(California Immigrant Policy Center)的朗諾. 柯爾曼(Ronald Coleman)向美國廣播公司(ABC)電視新聞說,「我想布朗州長將積極參與這項活動,使加州成為移民改革前導的州份。」
他說,移民團體和布朗州長並不是所有事情看法相同,但是布朗州長都一直試著要做對的事,來符合加州居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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