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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將禁止提供移民局青少年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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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執法部門不得向聯邦執法機構提供青少年犯罪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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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魏來欣/洛杉磯市報導)加州政府從2016年1月1日起,將禁止地方警察向移民局提供任何青少年犯罪案件相關的資料,刑事專家鄧洪律師表示,此舉是為了確保這些保密的記錄,不影響非美國公民人士在驅逐程序中得到不公平的對待。
鄧洪律師介紹,加州針對十八歲以下未成年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是保密不公開的,不過,許多警察局在逮捕青少年時已保留了這些青少年的逮捕指紋,而這些逮捕記錄可能會被警察執法部門保留作為以後辦案比對之用,而移民執法部門在考慮是否驅逐非美國公民時,往往會向地方警察局索取這些逮捕資料。
新通過的AB899號青少年保密法規定,未經法官的同意下,任何地方執法部門不得將青少年的逮捕記錄洩露給聯邦執法部門如移民局官員。
刑事律師鄧洪律師解釋說,盡管青少年犯罪案件已結案或青少年年滿十八歲時可以封案,使外界無法查找到相關的案件資料,但是許多警察局在事發時可能已保留了青少年的逮捕記錄。
聯邦政府雖然給未成年的非法移民青年暫緩驅逐的DACA 計劃,但是對有犯罪前科的非法移民不但沒有優惠,反而加強驅逐的力度。
鄧洪律師表示,依照聯邦法例,青少年的犯罪記錄在移民法上不應算作犯罪記錄,但是移民執法部門在驅逐法庭上,往往利用青少年曾逮捕過的記錄,作為無證移民品行不佳的證據,新的法例禁止地方執法部門向移民局官員提供這些資料,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給這些無證移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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