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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德運面臨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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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魏來欣/洛杉磯市報導)洛杉磯縣檢方昨日正式檢控亞凱迪亞殺侄案嫌犯史德運,兩項謀殺罪名,但檢察官辦公室表示量刑委員會或將放棄尋求死刑,史德運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中國籍男子史德運涉嫌於1月22日用鈍器打死其侄子,林智崴(William Lin)和林騏安(Anthony Lin),而後乘坐飛機逃走,在香港被逮捕,於香港時間1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時表示願意接受美國引渡,洛杉磯縣檢查官辦公室昨日正式起訴史德運兩項謀殺罪,但表示或將放棄尋求死刑,僅以要求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作為最高刑期。
加州刑事辯護律師鄧洪分析,「美國一直與英國簽有引渡條約,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中國後,美國與香港繼續延用英美的引渡條約,其中一項可以拒絕引渡的理由是被引渡人士可能面臨死刑」。
鄧洪律師舉例說,2002 年4月29日,在爾溫黛市執勤的警察DAVID MARCH ,被墨西哥裔幫派份子JORGE GARCIA開槍打死,該名槍手在事發後逃回墨西哥,2006年二月間被墨西哥警察逮捕。
雖然美國與墨西哥有引渡條約,但是墨西哥法院卻拒絕將該嫌犯交給美國,理由是他回到美國後可能會面臨死刑的裁決,經過近一年的抗爭,在洛杉磯檢察長同意不追究死刑的承諾下,該嫌犯才回洛杉磯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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