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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裔醫濫開藥 判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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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秀穎被判入獄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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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程果兒/羅蘭崗報道)因濫開處方藥導致三人死亡的羅蘭崗華裔醫生曾秀穎,去年陪審團裁定其3項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昨天洛縣高等法院判處曾秀穎30年有期徒刑,有律師認為法官是因為死者家屬及媒體的壓力,而重判曾秀穎,此案也在南加華裔醫療界引起震撼。
現年46歲的曾秀穎是台灣移民,畢業於亞凱迪亞市高中、柏克萊加大(UC Berkeley)及密西根州立大學醫學院,曾在嘉惠爾醫院工作,之後與丈夫杜金章在羅蘭岡開診所。
2012年曾秀穎因涉嫌濫開處方藥,導致三名病患死亡,而被警方調查和逮捕,並被指控3項二級謀殺罪名,檢方稱曾秀穎涉嫌與2009年發生的三名年輕男病患死亡有關,他們死前都過量服用過曾秀穎開出的處方藥,直接導致了三人死亡,去年10月法庭判處曾秀穎罪名成立,該案也成為加州史上首例因醫療問題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案例。
昨天洛縣高等法院法官George Lomeli宣判曾秀穎30年有期徒刑,恐坐滿25年才有減刑出獄的機會,華裔律師鄧洪介紹,每項二級謀殺罪名可被判15年至無期徒刑,雖然曾秀穎的辯護律師請求法官只判罰一項罪名的15年刑期,其他罪名刑期同時執行,但被法官拒絕,重判30年。
曾到法庭旁聽過曾秀穎案審訊的鄧洪律師認為,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主流媒體大幅報道,讓檢方不願意與被告作任何認罪協商,目的就是想利用此案,來抑制管理藥品濫用問題。
鄧洪說,醫保改革後,很多醫生只有五到十分鐘時間與病人接觸,病人未必有機會如實向醫生陳述自己的病歷,或正在使用的其它藥物,醫生也未必有時間詳細記錄下病人的所有資料,因此醫療疏忽難免會發生,但以往一般都是用民事賠償、行政處分(吊銷醫生執照)來解決醫患糾紛,病人可以聘請律師來要求醫生為自己的損失作出賠償,也可以向醫生的管理機構投訴,要求吊銷醫生的執照。
2011年歌星麥克傑克森的醫生Conrad Murray被陪審團裁定過失殺人罪成立,被判罰入獄四年,開啟了執法部門對醫生行診疏忽而採取刑事懲罰的先例,鄧洪指出,洛杉磯地檢署視此案為重案,調派了多位經驗豐富的檢察官來負責起訴,多位高層主管親自在法庭旁聽,雖然辯方提供許多證據,證實三位死者的死因未必是因為曾醫師開出的處方藥而導致,並且死者並未向醫師如實將病情陳述給醫師,但陪審團依然裁定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鄧洪指出,法官重罰開處方藥的醫師,將會讓更多從事疼痛管理的醫生改行,也會使更多醫生在開出管制成份的藥品時更加謹慎,但醫生過度的謹慎行為,也可能讓真正有需要病人,得不到必要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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