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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獎勵海外教師申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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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婷/艾爾蒙地報導)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獎勵海外僑民學校教師長期奉獻教育工作,今年繼續辦理海外教師獎勵事宜,歡迎符合資格的教師提出申請。
凡任教年資滿10年、20年、30年、40年或50年,符合獎勵標準的僑校教師,須填具申請表,附二年內二吋正面半身近照一張,經任教學校核可推薦,並提供證明文件,註明任教起訖年、月及服務年資(任教年資計算至2015年12月底止)。
另並續行試辦年資滿15年以上未達20年、年資滿25年以上未達30年、年資滿35年以上未達40年、年資滿45年以上未達50年退休教師獎勵事宜;申請僑校退休教師者(當年度退休且已年滿55歲),除上述事項,另需檢附已無於各僑校任教聲明書。
相關申請表件,電子檔可至自僑務委會網站www.ocac.gov.tw下載運用。橙縣、聖地牙哥及亞歷桑納州申請者於2月29日前送至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 714-754-9999;洛杉磯申請者可致電洛僑中心626﹣44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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