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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娥律師:申請H1B要儘早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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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娥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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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016年度的H1B名額早在2015年4月開始申請後1週就用完。新一輪2017年度H-1B名額的爭奪將從今年4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 (2016年10月1日開始)。楊梅娥律師呼籲要申請H-1B工作簽證者,應儘早準備H1B的申請,即將畢業的學生,也要好好安排OPT 的開始時間,以保持在美合法身份的連續性。
楊梅娥律師對申請H-1B工作簽證做了以下分析,選擇最佳時機,如果要求律師在4月1日到7日間準時交案,那麼應在2月初到3月10之間選擇好有經驗的律師樓,商量申請人的個人和公司方面必須提供的文件。律師接案後,須馬上開始申請勞工部的LCA,LCA有時需要2週才能批准。如果從來沒有申請H1B 的公司,還需要在勞工部登記聯邦稅號的核實(FEIN VERIFICATION),又需要額外的5天時間,這樣如果是3月10日後開案的,時間就會很緊,如有意外就更麻煩了,所以宜早不宜遲。
選擇最佳職稱及職責,在申請H-1B時,雇主必須付與H-1B工作者勞工部要求的最低薪資,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有學士或同等學位,以及這份工作必須是大學學位的人才能勝任的工作。在學歷、工作經驗與工作名稱的相互關聯上,可以分為以下幾類,首先,在美國取得大學或以上學位且工作性質與所學相配,這一類的申請一般而言較沒有爭議性。例如,大學電腦系畢業的擔任電腦工程師,會計系院畢業擔任會計等都是學經驗符合工作性質與工作名稱的典型例子。
當然,也有例外,例如在大學主修Business之類的人士,找到的是Buyer、Sales之類的工作的話,申請H-1B時會比較危險,就必須小心解釋工作內容為什麼需要一個大學畢業生才能勝任。通常律師需要拿出經驗和過去的成功案例參考這個類似的案子,找到一個符合移民局所謂「H1B Specialty Occupation」,既符合H1B專業知識要求,又在雇主的公司需要這樣的職位和職責的存在。
如果你在美國有大學本科和碩士兩個文憑,但是專業不一樣。那麼對於你雇主來說,給你一個符合H1B專業要求,在公司又有需要的職位,是比較合適的。相對來說,理科類的H1B容易被批准。若在美國以外得到學士或以上的學位,必須在移民局認可的機構進行學位鑑定 (Credential Evaluation)。在通過鑑定之後,申請人才可以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國外學位,不論是本科、研究生或博士,在參加H1B抽籤時,多被歸在US Bachelor這個抽籤庫中,相對來說,抽中率會低一些。
今年抽籤形勢非常嚴峻,估計會有26萬H1B申請人,搶8萬5千個名額。如果OPT實習工卡將在5月底前結束的人,應申請加快處理 (另加移民局費用1225美元)。如果抽不中,不想回母國的人,也要開始尋找可以繼續讀書的學校。
如果H1B批准了,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也可以回母國簽H1B簽證,自由出入美國,且在其專業領域內工作長達六年。
楊梅娥律師根據多年申請H1B的經驗提出以上看法,具體個案要具體分析,可以諮詢楊律師,楊梅娥律師事務所電腦626-284-8832,地址404 E.Las Tunas Drive,#203,San Gabriel,CA 91776。(楊書傑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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