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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新法:美食外送APP必須與餐廳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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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葉心嵐/綜合報導)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2項1月1日生效的新法,要求APP美食外送公司必須與地方餐廳進一步合作,確保餐點在運送途中的安全。
紐森周三簽署的法案當中,影響範圍最廣的新法要求,DoorDash、Grub Hub, Postmates和Uber Eats等外送平台,在向客戶宣傳前,必須先與地方餐廳簽訂正式合約。
新法支持者說,餐廳老闆可能不知道餐點上了APP廣告或成為外送食物,所以當客戶對外送經驗不滿意而客訴時,可能讓餐廳意外遭受波及。
「當Uber Eats、DoorDash和其他大公司按照自己的規則作業時,商家和消費者可能受害」,起草法案的州眾議員岡薩雷茲(Lorena Gonzalez)說。
AB 2149法案並未詳述書面合約必須涵蓋的內容,僅要求APP公司必須與餐廳老闆合作起草正式文件,「明述授權外送平台接受訂單,外送餐廳準備的餐點。」
有些餐廳老闆已經指控APP公司,雖然承諾外送食物,但並未保證餐點不是從其他地方準備,或竄改標籤。今年春天,洛杉磯一家烤肉餐廳老闆要求Grubhub下架他們的菜單。Grubhub上傳菜單時,不但沒有取得老闆同意,而且他在測試下單後,一直沒有收到餐點。
「如果他們希望你的餐廳出現在他們的APP,他們至少應該先跟你說一聲,而不是背著你這麼做」,Moo’s Craft烤肉店老闆穆諾茲(Andrew Munoz)說。「身為餐廳老闆,這成為另一件必須擔憂的事情。」
其他也有餐廳和消費者抱怨,外送平台事先未取得同意,就向餐廳或客戶收取平台費用。
紐森簽署的第2項法案AB 3336,要求APP平台公司確保外送餐點時的清潔與溫度控制。餐廳將食物交給外送員之前,也必須密封食物。
提出法案的州眾議員卡瑞羅(Wendy Carrillo)表示,地方環境衛生機關的權限太小,無法調查與外送食物有關的客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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