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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墮胎權 加州11月公投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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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生命權的反方人士與支持墮胎權的遊行民眾互喊口號較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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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葉心嵐/綜合二十八日電)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宣布,加州選民將在11月投票決定,加州憲法是否應該明文保護個人的墮胎權,進一步加強「加州立法成為女性生育的安全避風港」。
《洛杉磯時報》報導,民主黨控制的州議會周一通過有關墮胎的新提案,在美國最高法院裁決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後,將保障墮胎的最新決定權交在加州選民手中。
紐森也在幾小時後頒佈行政命令,說明加州不會與反墮胎州分享醫療紀錄,也不會引渡在加州提供患者墮胎照護的醫師。
「加州不會像美國逾半數州一樣,在最高法院賦權下,從保護墮胎權的戰爭中退下,禁止或嚴格限制墮胎權的取得」,紐森周一說。「我們將確保加州民眾在今年11月有機會,選擇在我們的州憲法保障此權利。」
由參院代理主席阿特金斯(Toni Atkins)提出的10號參院憲法修正案,如果經由選民投票通過,將進一步強化生育權,授予生育年齡的任何人「選擇生育子女或選擇與取得墮胎的基本權利」。
目前這些權利在加州是以判例法及成文法保障,但阿特金斯說,對墮胎服務的惡意攻擊,讓她確信這些保障還不夠。
「我們從歷史得知,墮胎禁令不會終止墮胎」,共同提出修憲案的眾院議長朗登(Anthony Rendon)說。「他們只是讓安全墮胎成為非法。我們必須保護女性在加州的基本生育權,因為她們在別的地方遭到攻擊。」
根據非黨派組織加州公共政策協會(Public Policy Institute of California)今年稍早進行的民調,76%的可能選民說,他們不希望《羅訴韋德案》被推翻。
紐森與州議會領袖周日達成2億美元預算協議,為生育照護提供額外資助,包括無健保者的墮胎服務,增加服務提供者的勞動力計畫,以及協助提供他州患者旅費。
加州官員已經為從禁止墮胎州湧入的患者做準備。根據洛杉磯加大(UCLA)研究估計,每年會有8000至1.6萬名女性來到加州尋求墮胎照護。
柏克萊加大(UC Berkeley)法學院主任齊莫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表示,加州已經對墮胎權有強大保護,修憲的「象徵性意義最大」。
共和黨議員對修憲案表示疑慮,認為該提案並未限制執行墮胎的時間。
「如果你相信靈魂,相信我們是神所創造的,那麼嬰孩何時有靈魂呢?」共和黨州眾議員沃佩爾(Randy Voepel)說。「你可能要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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