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七日電)32歲賈姓未婚媽媽,前年上網認識14歲少男,兩人竟交往同居,少男母親氣得提告。賈女到案坦承與少男發生關係,並驚爆自己曾未婚生下三子,分別被人領養、放孤兒院及早產死亡,目前她在餐廳打工為生,高雄地院考量賈女犯後態度良好,已和少男父母和解,依和誘等罪判她1年徒刑。
判決指出,賈女除未婚生下二子,分別被人領養及送往孤兒院外,2011年間還曾生下一名早產兒,丟給母親照顧,早產兒最後不幸死亡被棄屍公墓,賈女被依遺棄罪判刑1年入監。
前年賈女出獄後,在網路上認識自稱14歲的少男,兩人進而交往,多次在賈女住處嘿咻,之後賈女提議同居,少男因此離家出走20天與賈女同住,期間雖曾短暫返家,但無論父母如何勸說,少男仍堅持要回賈女住處,少男母親無計可施,只好報警處理。賈女到案後,坦承和少男交往並發生關係,並頻向少男父母致歉,最後雙方無條件和解。
高雄地院法官查出,兩人共曾嘿咻5次,考量賈女雖邀約少男離家和她同住,但期間並未阻止少男和父母聯繫,少男也可自由行動,甚至短暫回家,賈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情堪憫恕符合減刑標準,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和誘、對14歲未滿16歲之男子性交罪,共判賈女應執行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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