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二十四日電)差13天就能退休的高雄市旗山警分局嶺口派出所前所長徐洪貴,今年7月被控向轄區廟宇募得5萬元及1台價值1萬0900元的歌林液晶電視後A走,不僅遭撤職,橋頭檢方搜索辦公室及住所,昨凌晨將他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獲准。
據了解,徐被調查後分局安排到內勤,徐立即申請退休,原定下月5日退休,但慢了一步。同僚說,為了區區幾萬元,不但每月6萬5千元的月退金(一次領約4、5百萬元)泡湯,未來還得面臨牢獄之災,真是得不償失。
檢方調查,徐洪貴2015年間擔任嶺口派出所所長,當年以購買警用機車及派出所備勤室添購電視機等名義,向轄區廟宇募得5萬元及1台電視,但未拿來購買警用機車,電視機也沒安裝在備勤室,全留供私用。今年7月間遭檢舉,高市警局及旗山警分局內部調查後,徐才將募得款項捐出。
雖汙走的款項不多,但檢察官陳俊宏認定他涉嫌的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重罪,且罪嫌重大及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經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警務人員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勸募,須基於公益目的,原則上外界主動捐贈才能接受,且募得財物要開立收據、函報備查及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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