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檢舉就沒事「房客自求多福」
(綜合報導)前晚新北市中和出租套房大火釀9死,燒出政府長期漠視房屋違法隔間的黑暗面,雖然法令規定房屋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先申請許可,違者可罰30萬元,但政府長期採不告不理的敷衍態度,只要無人檢舉,黑心房東根本不理會政府規定,隔間數愈多愈好、設備能省就省,一間間危險套房就這樣出現在租屋市場。租屋專家痛批,政府漠視頂樓加蓋違建早已是出租市場的管理黑洞,租屋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中和區興南路的頂樓加蓋出租套房遭縱火,造成9死2傷慘劇,房客逃生不及,就是因房東將4樓、頂樓加蓋的2層樓以木板隔出28間套房出租牟利,易燃隔板導致大火迅速延燒,而全台類似頂樓加蓋的未爆彈,多到難以想像。
拆除只做表面功夫
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說,違規隔間的出租套房通常集中特定區域,特徵就是鐵皮建材、壁面不平整、天花板挑高不夠、大量木板隔間、沒門牌、獨立電表,租屋對象以經濟較弱勢的人為主,例如移工、中低收入者或學生,在雙北地區市場很大,但因政府常以拆違建人力不足為由,往往只做表面,讓黑心房東有機可乘,形成更多租屋黑洞。
裝修未申請罰30萬
馮麗芳提醒,如果因經濟關係租到木板隔間的套房,不僅要注意防火,也要小心老舊管線可能發生走火等問題,租屋時務必了解逃生動線,包括有無第二扇門、窗戶,是否有滅火器、火警警報器等裝置,最好先測試過。 依《建築法》規定,民眾若要變更房屋格局,須向建管單位提出室內裝修許可申請,若未照規定可依《建築法》開罰6萬至30萬元,但老舊公寓頂樓加蓋的出租套房,黑心房東為多賺點租金,讓房間數愈蓋愈多,根本不會依規定申請許可。
新北市政府2015年起成立「頂樓違建出租套房拆除專案」,已認定930件,拆除725件;北市則從2014年起針對頂樓既存違建陸續祭出「226專案」、「208頂樓專案」,第一階段的226間已全數拆除,第二階段有61件已改善、147件改善中。
違建10年竟沒去查
桃園市府今年共清查68件,已處罰14件。台中市的頂樓加蓋違建則有367件,其中有出租46件,已全面要求貼封條、勒令不得使用。高雄市府2015年清查全市有271處頂樓加蓋出租違建,已全部拆除完畢。 租屋專家說,政府查報數字講得天花亂墜,沒查到的「黑數」何止10倍、100倍,以釀9死的中和出租套房為例,新北市府在2007年就確認是違建,卻以無人檢舉,不知道作為出租套房使用,10年來根本沒人去查過。
選擇出租公寓 注意事項
●了解建築物有無使用執照,勿選違規加蓋 ●建物要有2個以上不同方向的出口 ●窗戶設鐵窗者有無開口、鑰匙,且確實可打開,不影響逃生 ●隔間裝潢是否為防火材質,安全門不可上鎖 ●內部走道不宜太彎曲、狹窄 ●逃生避難通道、安全梯、防火巷要暢通,勿放置雜物 ●屋內要設火警警報系統且有滅火器,屋前不要有停放凌亂的機車,以免被縱火 ●檢查電線是否老舊,避免電線走火 資料來源:新北巿消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