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六日電)先進光(3362)前員工涉竊取大立光(3008)營業秘密,大立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40億元,先進光股價昨天因此重挫打入跌停;不過,先進光發布公告:「無從證明其受有140億餘元之損害。」
先進光:無從證明
大立光控先進光侵權,除在智財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於去年12月一審獲勝、判決先進光等被告連帶賠償15億餘元外,大立光同時也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先進光等被告連帶給付140億餘元、一共155億元的賠償。
但先進光質疑:「2項訴訟所依據的事實應屬同一,有重複起訴而不得另為請求之虞。」此外,更指出「無從證明其受有140億餘元之損害。」
大立光要求的賠償金額超過先進光資本額16倍,幾乎可確定先進光難以償還,若因此倒閉將牽連員工,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指出:「犯錯的人要自己解決,如何解決應由先進光來提案,不是我們在幫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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