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人間處處有溫情!50多歲陳姓男子,去年騎機車不慎撞死過馬路的許姓老婦人,被依最重2年徒刑的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老婦的子女開庭得知陳男家境不好,每天做粗工只求溫飽,決定不予追究,陳男感動到不知所措時,老婦子女還輕拍他的肩膀安慰,甚至替他求情,台北地檢署昨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律師謝岳龍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對最重本刑3年以下的輕微犯罪,在審酌被告犯後態度、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事項後,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時,就可以做出職權不起訴。
去年10月某日,陳男下班時騎機車沿台北市西園路行駛,行經艋舺大道路口時,不慎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許姓老婦人致死,陳男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發現許婦有多名子女,為了解家屬意見,傳喚所有子女和陳男一起出庭。
據了解,開庭當天,陳男坦承犯行,出庭的老婦子女態度都溫文有禮,得知陳男是經濟生活條件差的辛苦工人後,表明不願追究,且相信母親在世,一定會支持他們的想法。
不善言辭的陳男乍聽獲得無條件原諒,只能情緒激動說「對不起」,老婦子女還上前輕拍陳男的肩膀要他好好過日子。
網友昨多佩服老婦子女的決定,「她(指老婦)養育的子女都很善良。」「對肇事者來說,可能比關半年更有教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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