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九日電)因走私毒品被中國大陸判處死緩的陳杭、胡清石及被判無期徒刑的黃木樹,受二岸簽訂的《跨國移交受刑人法》之惠,昨日由法務部將3人由大陸接返回台服刑。已在大陸監獄關了10多年的陳杭,眼眶泛紅、激動哽咽地說「回來真好!」,原本以為不是被大陸判死,就是在大陸關死,能有機會回來,感謝不已。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自去年7月施行後,陳杭3人的家屬向法務部申請返台服刑,經兩岸協商,3人成為首批在大陸被判刑後返台服刑的受刑人。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蔡宗聖,昨日率調查員赴大陸接返3人,由台北地檢署依台北地院裁定轉換的刑期,送往台北監獄執行剩餘刑期。3人可獲累進處遇,爭取假釋機會。
被判處死緩的陳杭、胡清石與判無期徒刑的黃木樹,3人都在大陸福建莆田監獄服刑,其中陳自89年就在大陸服刑迄今,3人均經大陸減刑後,目前仍剩餘4年至13年7月不等刑期。
「以為會死在大陸」
陳杭3人昨日看到接他們的檢調人員,都相當高興,陳杭哽咽地說,他原本以為會死在大陸;而陳杭在澎湖的家屬也激動落淚。家屬說,10多年來,飽受奔波兩岸的探親之苦,花了不少機票錢,如今陳返台後,可就近在附近監獄辦理遠距視訊接見,方便不少。
陳杭等人向檢調人員表示,對自己走私毒品行徑表示相當後悔,在大陸服刑多年,如今回台,恍如隔世。家人花費很多金錢到大陸探視他們,且大陸監所探視時間短,亦不方便,自覺很對不起家人。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說,依大陸司法部統計,目前在大陸地區服刑的台籍人士約1500人,已有280人申請返台服刑,絕大部分是涉及走私毒品,其中有一半是被大陸判處死緩、或無期徒刑。而在台服刑的大陸人士有4人提出申請,涉案罪名分別是強盜殺人未遂、傷害、強制性交等。
陳文琪表示,法務部已分別與德國、巴拿馬簽署跨國移交受刑人協議及條約,目前已有3名因運毒案在台服刑的德國人申請返國服刑。
法務部將持續與香港、澳門及其他國家地區洽商簽署文件,使在異地服刑的受刑人能返所屬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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