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十九日電)兩男子胡某程和吳某梁協商搶劫自己的前老闆並滅口,最終伺機搶得財物5815元,並將前老闆官某新殺害。兩人均以搶劫罪獲刑,其中胡某程被判死刑,吳某梁被判死刑緩刑兩年。昨日上午10點,在珠海市中級人民院天平廳,胡某程與年邁的父母和4歲的女兒做了最後的道別,隨後法官宣讀了最高法死刑核定書之後,胡某程被押往刑場執行死刑。 因缺錢搶劫殺害前老闆 經審理查明,2012年5月,因生活拮据,被告人胡某程夥同吳某梁搶劫兩人曾務工的珠海市某健康家居店經營者官某新並滅口。案發後兩日內,民警分別抓獲兩人。 淚流滿面與幼女告別 昨日,被告人胡某程的家人來到法院,與他做最後的道別,家人穿著黑色禮服,在宣讀死刑核定書之前,胡某程跟父母和年約4歲的女兒做了最後的道別。看到稚嫩的女兒和年邁的父母,年僅28歲的胡某程流淚滿面,滿是悔意。他親了女兒一下,告訴女兒自己將離去。在法官宣讀完畢後,胡某程被押赴刑場,年邁的父母當場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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