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8歲的林心如日前遭南京某整形醫院冒用照片,她二話不說提告,但僅求償2.4萬美金,另含律師費3000元美金,並要求公開道歉,據悉每年至少要告超過50起類似案件,還請專任律師處理,經紀人表示:「這種事讓她覺得不受尊重,都是直接提告。」
林心如形象好,外加童顏凍齡的臉蛋,根本看不出將邁入四十一枝花的熟齡女階段,自製的TVBS新戲《16個夏天》中裝嫩扮學生也無違和感,因此備受整形醫院「青睞」,近2、3年來不停有醫院拿她照片或海報宣傳,第一,會讓人誤解她靠整形維持,第二並未真正代言該品牌,形同侵犯肖像權、名譽權,2年前她被拿來當修復處女膜招牌,也曾一口氣同時告3家診所,都讓她為之氣結。
經紀人表示,林心如最氣代言時效過還被繼續消費,再來就是無中生有的冒名廣告代言,據悉她一年要告上超過50起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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