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二日電)國安局長蔡得勝昨指出,兩岸服貿協議通過審議後,中國服務提供者得於我方設立公司或辦事處等商業據點,或有可能掩護中國情報工作;隨著兩岸擴大人員交流,未來中國來台人數可能超過國安體系整體工作能量負荷,對國家安全維管工作形成挑戰。
國安局列把關委員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聽取國安局、陸委會、經濟部等單位進行「兩岸簽署服貿協議之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及運作」專案報告。蔡得勝說,為強化國家安全,主管機關與國安單位正積極建構中國來台重要、特殊對象(機構)維管機制,區分層級完備安全維管工作。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說,過去國安局雖非投審會委員,但涉及中資申請案件或有其他必要性,均送請國安局審查,並列席參與投資審議委員會議,未來國安局副局長成為當然委員,只要委員會召開,不論投資案件性質與規模大小,國安局將全程參與投資案件審查,以強化對外資、中資來台投資,以及我國企業對中資投資案件的管理。
蔡得勝也說,國安局提出「兩岸協議國安審查機制」初步規劃,即以總和安全觀及總量管制概念,策進風險燈號指標;研議風險評估檢查清單,進行整體性安全維管審查;並建立諮詢庫及強化風險諮詢及國安審查運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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