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四日電)潛逃海外的富邦金前投資長蔣國樑,昨天再透過《周刊王》爆料,指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曾下令台灣大哥大法務調閱通聯紀錄,指導他串供,還指手中握有關鍵證據。富邦金昨先回應「子虛烏有、絕無此事」,後又發逾兩千字的聲明稿澄清,並呼籲蔣國樑返國投案。
對此,北檢回應,蔣國樑上周首度爆料時已分案調查,並考慮透過管道勸蔣回台說明,對於蔣國樑昨再爆料內容,承辦檢察官將一併了解。據悉,由於蔣國樑對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清楚描述,檢方不排除傳喚蔡明忠等人到案釐清。
《周刊王》上周報導,蔣國樑6年前因涉渣打銀行、新竹商銀內線交易案,被蔡明忠愛將馬寶琳安排潛逃赴美,六年後接受專訪抨擊蔡明忠罔顧人情。昨《周刊王》加碼爆料,指蔣國樑手握2007年檢調沒搜到的證據,也就是蔡明忠在渣打銀購併新竹商銀交易案正式宣布兩周前,命蔣買進五十億元的簽呈與會議紀錄。
蔣國樑說,現簽呈和會議紀錄是他的護身符,鎖在保險箱中從未示人。蔣說,當檢調開始搜索時,蔣即被下令噤聲,蔡明忠透過台灣大哥大法務集團教導蔣進行模擬問答,另提供隨時可丟的兩支手機避免監聽。
蔣國樑說,2006年9月19日下午2時,意外接到富邦金副董事長蔡明興電話,劈頭就問:「我們在竹商銀的部位是多少?」後又接到蔡明忠電話,等他趕赴蔡明忠辦公室後,蔡明忠交代他要大量買進金融股。蔣國樑說,直到案發後,才知道一無所悉的自己被認定涉及內線交易案,不過他強調:「涉案的是蔡明忠,不是我!」
富邦金在昨晚針對蔣國樑爆料發出聲明,指蔣國樑所出示的通聯紀錄,並非台灣大的制式紀錄,顯示該紀錄非台灣大所提供,台灣大並未串供及提供通聯紀錄。
富邦金表示,從知道渣打銀購併竹商銀,到正式宣布交易案前,富邦人壽並未買進任何一張竹商銀,因此也沒有如蔣國樑所說加碼竹商銀1000萬股、不法獲利8000萬元的情事。聲明指出,2006年9月20日,富邦人壽內部簽呈雖通過增加國內股票部位50億元,主因是看好金融類股潛力,且簽呈附件中也未建議買入竹商銀。
富邦金反擊,指富邦人壽該年10月仍持續買進金融股,金額甚至更多,蔣國樑指控是「倒果為因」,與本案一、二審的判決書記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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