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判十年免刑 嘆一生悲劇認了
(台中六日電)台中陳姓婦人36年前嫁到日本,因日籍丈夫無業,陳婦只得賣春養家,13年前發現丈夫竟拿她的賣春錢養小三,憤而指使陸籍男員工殺夫棄屍。陳婦被日本裁判所判刑10年確定,前年服刑期滿遭驅離返台,再被台灣司法依殺人罪起訴,台中地院昨判她10年,但以一事不二罰原則,宣告免執行。
目前罹患憂鬱症的陳婦,昨天感嘆說:「我一輩子欠男人的債,最後鑄下大錯,我為我犯下的罪悔改,我常想起他,每次想到就很難過,他為何要這麼做?一生的悲劇我認命了,只求神讓我忘了這一切,平靜重新生活。」
陳婦(59歲)指出,她年輕時和流氓男友未婚生子,男友以其名義開了一堆本票,後來男友被管訓,當時她在百貨公司當專櫃小姐,遇上來台觀光的哲也,哲也是大學生且長相斯文,她為擺脫台灣的生活接受哲也追求,帶著兒子嫁到日本,與哲也再生一個女兒,全家定居於福井市。
陳婦說,婚後丈夫不工作養家,她被迫外出賣春養小孩,丈夫看不起她,把氣出在孩子身上,卻又跟她拿錢花用,甚至以姊夫名義向她的恩客騙錢。直到有一天,朋友看見哲也帶女人開房間,「這時我才知道丈夫拿我賣身的錢,去養別的女人。」
判決指出,2001年2月,陳婦指使中國籍的酒吧李姓員工,趁丈夫酒醉殺了他,且要收集血液灑在路上偽裝成交通事故,但李男遲未下手;直到2月15日凌晨,哲也酒後摸李男下體,李男氣得拿酒瓶、啞鈴猛敲哲也頭部,致其頭骨破裂當場死亡,李男將屍體裝入塑膠袋,用窗簾和膠帶綑好棄屍,但隨即被逮,半年後他供出陳婦是幕後主謀。
法院指出,死者長期對家不負責任且對婚姻不忠,又拒離婚,才讓陳婦萌生殺機,考量陳婦返台後孤苦一人,擔任清潔工為生,又因長期受憂鬱症和C型肝炎所苦,須追蹤治療,因此判刑10年,但因她已在日本羈押、服刑約11年,所以沒有再執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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