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六日電)嘉義縣議會前議長余政達向廠商索賄遭判刑10年4月定讞,今天下午逾發監時間仍未報到,檢方表示,將逕行拘提。
余政達被控在民國96年嘉義縣承辦台灣燈會期間,向廠商索賄新台幣100萬元,經最高法院依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刑10月4月,褫奪公權5年。
由於全案定讞後,余政達終身不得再參選公職,並喪失議員及議長資格,嘉義地檢署上月22日簽發傳票通知他於今天下午2時到案執行,由余政達的小舅子及助理代收。
但是,余政達在判刑確定後,行蹤成謎,地方甚至盛傳出他已潛逃至中國大陸,不過檢警表示無從證實。
檢方指出,余政達今年初至5月,有5次前往中國大陸的紀錄,每次出境時間約3、4天至10天左右,最近一次入境是5月3日,此後並無出境紀錄。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表示,余政達判刑確定後,至今並未聲請延緩執行,他的家人表示要委任律師提非常上訴,但檢方也未接獲聲請非常上訴狀。
檢方表示,余政達逾時未報到,檢方將在今天下班前簽發拘票,逕行拘提,並向法院聲請沒入新台幣100萬元保釋金,若拘提不到,將發布通緝,通緝時效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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