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二十二日電)台中一名謝姓男子以手指性侵13歲的姪女,竟辯稱好奇想比較姪女和越籍妻子的生殖器大小,一審法官不採信,判他8年徒刑,謝男為脫罪,竟擬和解書「我說好給叔叔看……」要姪女照抄,台中高分院痛批他不知反省,就算民事和解仍不宜輕縱,昨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八年。
判決指出,2009年初謝男叫姪子去買雞排,趁隙強拉姪女到房間性侵,姪子返家呼叫吃雞排無人答,上樓撞見姊姊脫去褲子,叔叔跪著撫摸姊姊下體;前年1月,男子又趁看電視時撫摸姪子大腿內側二次。
謝男辯稱,越南老婆只大姪女4歲,生殖器官很小,他好奇也想看看姪女生殖器官的大小,有給姪女200元獲同意,由於法官不採信,謝男又擬了二份和解書,在兄姊、母親面前要姪女抄寫:「叔叔好奇想看我的生殖器官大小……我說好給叔叔看」、姪子則寫:「是不小心無意碰到生殖器……」
法官痛斥謝姓男子惡行不輕,還在親屬壓力下抄寫不實和解書企圖脫罪,態度惡劣,因此決定不減刑,仍判他8年徒刑;而他另被控兩度性騷姪子部分,也各被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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