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婷/柔似密報導)柔似密前市長陳奕泉(John Tran)因向開發商索取賄賂,昨日經法院判處21個月聯邦監獄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同時法庭要求他償還開發商3萬8千元。
法官Dale Fischer表示,柔似密前市長陳奕泉犯罪行為跨越六年,他2007年9月擔任柔似密市市長,並曾任艾爾蒙地學區教委,根據聯邦調查局(FBI)舉證,陳奕泉2006年起向開發商Tammy Gong索取賄賂,並威脅開發商,後開發計劃因沒有給錢而泡湯。
Tammy Gong所擁有的公司L & G Rosemead Garden LLC,購買了柔似密Rio Hondo和山谷大道交會路段一處空地,計畫興建辦公建築,但在2005年時拜訪市政府,希望獲得興建辦公建築的執照時,陳奕泉和市府人員卻建議蓋混合住商樓。
該公司只好在2007年時花七十萬元買下緊鄰的另一塊空地建築,但就在買下緊鄰的空地建築後,陳奕泉卻不斷暗示開發商,不要忘了他「協助」處理該建案。
陳奕泉在2005年至2007年間多次與開發商會面,向其索要1萬美元現金,及3200美元支票,但2007年8月,陳奕泉再向開發商索要現金,卻遭到拒絶,2009年陳奕泉離開柔斯密市政府,開發案從此擱置。
聯邦調查局還發現,陳奕泉還在辦公室外收取賄款,包括勞爾夫超市的停車場、艾爾蒙地高中學區的辦公室外等,檢方認為陳收了至少3萬8000元。
據了解,陳奕泉愛賭博,收受的賄款都拿去賭,2009年其因競選連任失利而下台,開發商向陳索討先前賄款不成,於是向洛杉磯縣地檢處報案檢舉,
陳奕泉於去年11月向法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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