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在押的鄭捷昨搭囚車被移審法院前露出詭異冷笑,新北地院21日下午分案組成合議庭召開接押庭審理時,他仍不時冷笑。合議庭裁定鄭捷續押,下月十三日開庭。
鄭捷昨上午遭起訴後,下午接受新北地院調查是否需要續押。鄭捷在二十分鐘庭訊過程中,一副事不關己樣子,不斷抖腳、冷笑,對審判長的問話雖有問必答,但全部發言只有十九個字。
沒有意見全認罪
鄭捷昨戴著口罩被法警帶著爬樓梯進入法庭,他先用凌厲的眼神環視旁聽席的媒體一圈,看到有二、三十名記者到場,神情有點興奮;他隨後坐到被告席,也許是因為天熱和爬樓梯,有點氣喘吁吁,等合議庭準備開庭時,連法警喊「起立」也沒反應,還是法警提醒他才起身。
審判長先請鄭脫掉口罩,問是否收到起訴書?他回答:「有。」且對檢方起訴內容「沒意見,全部認罪。」他大部分時間都坐在被告席雙手環抱胸部、雙腳不停抖動,且無論是審判長問話、檢察官或律師講話,甚至書記官打錯字,他都會露出令人不寒而慄的冷笑。
鄭先前拒絕委任律師,法院昨依法安排義務律師劉繼蔚和王怡今強制辯護。劉表示,以現今社會氛圍,鄭捷處境不是進牢獄就是下地獄,但就算千夫所指,仍要經過公平審判,不應繼續羈押;但檢方認為鄭可能逃亡、繼續計劃殺人,建請法官羈押獲准。
4死者56秒內中刀
起訴指出,二十一歲東海大學生鄭捷今年5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許,與李姓國中同學碰面吃午飯預告殺人計劃,隨即到超市買一把鈦鋼刀,連同預先準備的一把摺疊刀,接著搭乘捷運板南線。
21日下午四時二十四分十七秒起,列車從龍山寺站駛往江子翠站途中,鄭捷持刀游走列車中後段的第四、五、六節車廂,隨意對乘客戳刺或割劃,短短一分三十一秒攻擊至少二十六人,死者解青雲第一個遇襲,與另三名死者張正翰、李翠雲及潘碧珠在五十六秒內先後中刀,全都是胸腹或頸部要害,僅李女送醫來得及與家人短暫對話,其餘三人均當場不治。
另二十二名傷者多為手腳割裂傷,還有人胸腹中刀,幸好救回一命。鄭捷在列車停靠江子翠站前,還與乘客對峙五十九秒,靠站後持刀在月台游走,遭群眾制伏送辦。
反社會無心神喪失
檢方勘驗列車內監視畫面,以「地獄般的慘狀」形容事發兩分三十秒內乘客驚慌奔逃與負傷景象,鄭捷刀刀攻擊被害人要害並立刻轉換下個目標,「不斷執行殘虐犯行,無法讓人感受到絲毫人性」。
鄭捷認罪供稱殺人動機為讀小學時記恨兩名女同學跟他作對,因此立誓殺人。檢方指鄭捷犯行明確,但為防他被起訴後,抗辯自己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構成減刑、免刑事由,因此委託台大醫院精神科做精神鑑定。
鑑定團隊共面談鄭捷四次,還做腦部核磁共振及驗血等檢查,確認鄭捷犯案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僅有反社會與自戀人格,欠缺對他人遭遇的同理心,可接受審判。
「累了」仍衝前嚇人
鄭捷在鑑定時宣稱,選定捷運車廂犯案就是想快速大量殺人,還得意當時能主宰車內乘客的命運,就算殺到已累了,仍故意以「鬧」的心情,連續兩、三次衝向乘客,覺得「逗著他們好玩」,並想在車站內找地方休息後繼續殺人。鄭捷還揚言:「無法保證將來不會出現此種誓言(指殺人)!」
檢方指出,鄭捷犯行符合「大規模殺人(mass murder)」定義,但這類犯罪者通常遭遇長期壓力,鄭捷僅遭受社會講求文憑、人生態度與社會規範不一致等壓力,就在大眾運輸工具恣意殺戮,造成死者家屬傷痛、傷者夢魘難消,甚至乘客恐因未伸出援手而備感內疚或罪惡,更使社會集體恐慌。
檢方痛批鄭捷年輕力壯,遭遇挫折不思充實自我、尋求協助,卻隨意剝奪他人生命,案發後還執著若不實現殺人誓言就是否定自己,顯見殺意根深柢固,「可預見其拘禁後的更生,有顯著困難」。
因為監察院糾正認為判刑是法院權責範圖,檢方不應具體求刑,所以檢方對重大刑事案件已不再具體求刑,昨檢方特別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相當罕見。
得知鄭捷被求處死刑,死者成大企研所畢業生張正翰母親說:「鄭捷再判一百個死刑,也要不回我的孩子!我寧願要孩子的命!要我孩子回來!」
廢死盟盼公平審判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說:「檢方確有壓力,加上到處都有處死鄭捷的聲音,具體干涉審判,外界應給法官多一些公平審判的空間。」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則說:「希望法院從嚴、從速追訴。」
東海大學昨表示:「這是對鄭捷同學錯誤行為的制裁,雖無法挽回遺憾,但也是對教育工作者再一次的提醒。」東海學生戴嘉說,鄭捷「被求死刑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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