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二十二日電)對「歐巴馬健保」來說,今天可說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日子,先是華府上訴法院裁定依照健保改革法案的規定,裁定聯邦對各州投保者可以給予補助,但不應對聯邦營運的健保投保者進行補助,如此一來,目前由聯邦健保網絡進行的「歐巴馬健保」的36個州,共逾500多萬名投保者都不可獲得聯邦補助,否則便是違法。
華府上訴法院由3位法官聯席審理,最後以2人對1人的分歧見解,作出這項裁定,讓「歐巴馬健保」幾乎沒有辦法走下去,面臨必須停辦的威脅;但幸好在同一天,由第4巡迴法院的法官則作出180度不同的裁定,它裁決「歐巴馬健保」可以對聯邦營運的健保投保者,進行健保補助,使「歐巴馬健保」不致崩盤。
「歐巴馬健保」有800萬人投保,如果36州共逾500萬人所投保的「歐巴馬健保」被判定違法,那便使整個健保改革制度難以推動。
華府上訴法院今天以多數決裁定「歐巴馬健保」營運不合法,因為健保改革法案明確規定只能對州經營的健保補助,而歐巴馬政府違反法律規定。
報導指出,歐巴馬政府將會對華府上訴法院這項裁決,提出上訴。
就在白宮作出聲明之後不久,另一個上訴法院今天則是作出完全相反的裁定,它指稱「歐巴馬健保」對聯邦健保投保者補助,仍是合法的;這項相反的裁定,是在華府上訴法院裁決「歐巴馬健保」補助違法之後數小時,便由另一個上訴法院作出完全相反的裁定,這在美國司法史而言,是十分罕見的事情。因為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作出規定,准許聯邦運作的健保投保者,可以獲得聯邦補助。
和華府上訴法院作出相反裁定的是第4上訴巡迴法院,它今天依照國稅局的規定,認為「歐巴馬健保」對聯邦健保投保人補助並無違法之虞。
華府上訴法院裁定「歐巴馬健保」對聯邦營運健保投保人補助是違法,乃是根據法律的字面意義;而第4巡迴上訴法院則認為,法律的字面意義模糊不清,所以可讓歐巴馬政府有足夠的法律裁量權,同時可以對國會立法作出衡量,而「歐巴馬健保」的聯邦補助是確實需要的。
第4巡迴上訴法院裁定認為虫「這十分清楚,健保改革法案的減免稅賦規定,是要達成健保改革法案的重要一環,它對整個法案都是非常的重要,因此以減免稅賦方式進行補助,亦是合理的方式。」
第4巡迴上訴法院就以法律文字有含混之處,准許歐巴馬政府行事法律裁量權,依其解釋進行對所有「歐巴馬健保」登記的人一律適用聯邦補助的條款。
第4巡迴上訴法院今天裁決書主要針對個人投保者罰款的爭議,國稅局所訂未投保的個人第一年要付95元罰款,認為是金額不大,微不足道;但法官指出,它以後還要增加,每人會被罰695元,佔他們所得的百分之2.5。
今天對「歐巴馬健保」而言,是驚滔駭浪,但是昨天在威斯康辛州綠灣(Green Bay),一位聯邦法官針對「歐巴馬健保」對國會議員與他們的助理給予健保補助一案,裁定它合法,等於掀開一連兩天「歐巴馬健保」司法單的序幕,有關案件肯定還會有發展,司法大戰還會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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