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一事,鬧得沸沸揚揚。行政院長江宜樺昨首度公開回應此事,他說,當初陸委會顧慮張顯耀仍要照顧家庭,才會安排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但這項安排並沒有付諸實行,而張最後也破壞「這個understand(認知、默契)」。
張顯耀洩密已進入司法調查,當初陸委會有意安排讓張轉任國營事業董座,遭各界非議,江揆昨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依他過去任主管經驗,下屬若涉不法,要依證據做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理。
江揆指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當初向他報告時,強烈懷疑張顯耀有洩密情形,因陸委會非檢調,所以只能是強烈懷疑,因此必須調整張顯耀的職位。
江宜樺並舉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與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貪案為例,也是要求2人調職或要求退休,雖然當時手上沒有足以起訴的證據,但是身為首長必須有所處置,如果不處理,讓事情擴大,會覺得怠忽職守。
至於此案對兩岸關係的衝擊,江揆說,兩岸交流已制度化,張顯耀涉洩密是個案,不表示兩岸交流制度或互信有問題。
江揆表示,張顯耀也許個人在處理事情上有些不當與不合法規之處,不表示兩岸交流制度或互信有問題,希望個案歸個案,兩岸應推進的事情能穩定推進。
未來談判如何不踩「紅線」,江揆說,公務員處理公務不應洩密,這是基本認知;這次事件,必須處理的是任何公務員洩漏被界定為「密」或「機密」的公務內容都是不對的,並不是兩岸協議監督流程或公務體系有缺漏,而是公務員沒有守法。
張顯耀案非兩岸互信有問題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兩岸交流已制度化,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是個案,不表示兩岸交流制度或互信有問題。
立法院即將開議,多項攸關兩岸的重大法案能否通過,成為關注焦點。
江宜樺與媒體茶敘時說,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在這段時間已充分討論,希望在施政總質詢後、委員會開會之後,能迅速排定審議。
至於服貿協議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江宜樺說,希望不要受到張顯耀個案的影響;兩岸交流已制度化,最近雖然有疑似洩密案的發生,但畢竟是個案,張顯耀也許個人在處理事情上有些不當與不合法規之處,不表示兩岸交流制度或與對岸建立的互信有問題,希望個案歸個案,兩岸應推進的事情能穩定推進。
未來談判如何不踩「紅線」,江宜樺表示,公務員處理公務不應洩密,這是基本認知;這次事件,必須處理的是任何公務員洩漏被界定為「密」或「機密」的公務內容都是不對的,並不是因為兩岸協議監督流程或政府公務體系有缺漏,而是公務員沒有遵守法令的問題。
媒體詢問,為何在知道張顯耀可能洩密後,同意安排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江宜樺說,依他過去擔任主管經驗,下屬若涉及不法,要依當時證據做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理。
江宜樺指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向他報告時,強烈懷疑張顯耀有洩密情形,因陸委會非檢調,所以只能強烈懷疑。
江宜樺舉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與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貪案為例指出,當對公務員有懷疑且有部分資訊覺得懷疑非空穴來風,就要做適當處理;如果不處理,讓事情擴大,會覺得怠忽職守。
他說,標準作法就是調整職位,因王郁琦顧慮到張顯耀有養家糊口的問題,所以才做其他職務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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