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日電)柯震東若遭檢出吸毒,由於他沒前科,可能面臨兩種狀況,其一為自費接受戒癮治療換取緩起訴,也可能遭檢方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再予以不起訴。柯希望選擇前者自費治療,好處是不須入監,但觀察時間較長,如果選擇觀察勒戒,只要評估沒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就可出獄。
過去胡瓜、丁柔安因吸食大麻送看守所觀察勒戒,雖行動受限,但通過醫療評估後,分別在五十天、四十七天後獲釋,不起訴處分。
鄭進一花了10個月
而歌壇大哥鄭進一,三年前因吸食安非他命,被緩起訴兩年,免勒戒程序,但他花了十個月,共十三次到八里療養院土城戒毒門診,才完成戒毒程序。
若柯也選擇自費戒癮治療換緩起訴,雖不用坐牢戒毒,但除須定期接受藥物及心理治療、受檢,若超過三次未依指示治療、或在緩起訴期限內再被查出吸毒、犯下其他有期徒刑之罪,緩起訴將被撤銷,改依施用二級毒品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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