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八日電)餿水油事件爆發兩周延燒全台,行政院長江宜樺昨親上火線,提出八項強化食安措施,包括加重刑責罰鍰,摻偽假冒不法業者刑責從現行五年增為七年以下,得併科八千萬元以下罰金,黑心商行為致人於死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兩億元以下罰金;提高檢舉獎金,中央將發給檢舉餿油的老農最高額兩百萬元獎金。
江揆昨主持跨部會「處理劣質豬油第四次專案會議」,會後舉行記者會宣布八項措施。包括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刑責、罰鍰增十倍,黑心商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兩億元以下罰金。《食管法》修法最快下周四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提高檢舉獎金部分,中央對成功檢舉案件,優先發給檢舉人十萬元以上之獎金,金額視檢舉貢獻程度,最高兩百萬元。同時訂「良心員工條款」,凡挺身檢舉黑心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獎金加倍發給。
揭發餿水油黑幕的屏東老農原只能獲屏東縣政府四十萬元檢舉獎金,江揆昨宣布中央另行頒給老農兩百萬元獎金。已離開屏東到他處暫避的老農昨關機未接電話,他日前強調,「挺身而出絕不是為錢。」
屏東老農加發200萬
新制針對目前尚未納管的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產出的廢食用油,交由合格回收清除業者回收。未來將實施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等進口分流管理,凡食品製造或加工業者皆不可使用飼料或工業用油,違者重罰。
八項措施還包括食品GMP制度精進措施,提早自明年元旦起全面實施,新制必須全廠同產品全數認證,才能標榜獲得GMP標章。江揆指即便取得GMP認證,未來至少一年抽查兩次,盡量無預警「突擊檢查」。
衛福部常次許銘能說,為避免「一事不二罰」漏洞,政院還將修《食管法》第四十四條第五項,將法官可裁處法人罰金的條文刪除,取消後,法院只能罰自然人的刑責與罰金,法人只剩下行政上有處罰,因行政上的量刑可快速做出處分,若黑心商拒繳錢可強制執行,不致因法官判刑被撤銷。
綠委趙天麟抨擊,去年大統油事件,行政院也喊出類似口號;《食管法》相關修法都支持,但不能只增加檢舉獎金,政府也要拿出預算、人力和效率。藍委王育敏指提高刑責有嚇阻作用,但執行面也很重要。
染餿產品換油上架
另外,衛福部指全台用到強冠企業二十五款問題豬油的四百四十二項下架產品,經各地衛生局輔導,目前已完成油品更換、並製作新產品重新上架的包括奇美食品、太子油飯、郭元益等二十八家業者,名單已公布在食藥署網站(http://tinyurl.com/mcwd9cm)。
政院強化食安8措施
1.加重刑責罰鍰 .修改《食管法》,摻偽假冒、添加不法業者,將現行刑責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萬元罰金,提高為7年以下得併科8000萬元 .黑心商的刑責與現行相同,但罰鍰增10倍;其中致人於死者,處無期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 2.中央檢舉專線:地方檢舉未果者可洽中央(02)27878200 3.提高檢舉獎金:協調各縣市,由現行罰金10%增為20%;中央對成功檢舉案件發給10萬元以上最高200萬元獎金 4.廢油回收管理:全面訪查未納管之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等廢食用油,要求清潔隊或合格業者回收 5.油品分流管制: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口分流管理,違者重罰 6.落實三級品管: .業者自主(一級)品管:今年12/31起公告5大業別強制實施;食用油脂製造業者10/31起強制自主檢驗 .第三方驗證(二級)品管:明年1/1起食用油脂製造業者強制接受第三方驗證 .三級品管:食用油脂製造業者優先納入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查核 7.食品追溯追蹤: .短期:油品今年10/31實施;8大類食品明年2/5實施 .中期:醣類、澱粉及大宗穀類食品明年7月實施 .長期:其他食品依風險高低於明年底起分階段實施 .由油品業者開始逐步要求食品業使用電子發票 8.食品GMP改革: .食品GMP精進措施提早於明年1/1實施:包括全廠同類型產品全數認證、GMP協會僅負責認證制度推廣等 .全力宣導「只有GMP商品,沒有GMP廠商」 資料來源: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