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一日電)就在九合一選舉打得火熱之際,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今天拜會司法院長賴浩敏,遞交52席朝野立法委員連署的釋憲聲請書,希望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此舉也將在政壇投下震撼彈。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權。
丁守中表示,多數國家是滿18歲就能投票,包括鄰國日本,相比之下台灣較落後。
他說,為接軌國際,政治決策吸納更多年輕人聲音,希望繞過修憲高門檻,透過釋憲將投票年齡降到18歲。釋憲案不是為這次九合一選舉,最快也要下次選舉才能適用。如果順利,預估幾十萬年輕人受惠。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依立委現有總額1/3以上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釋憲聲請書指出,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也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但憲法無明訂年齡限制,且罷免、創制及複決行使複雜度遠高於選舉權,不應僅限制選舉年齡;憲法明顯區別「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調降選舉權年齡不會引發是否須同時調降被選舉權年齡疑慮。 釋憲聲請書指出,修憲門檻很高,短時間內實難達成目標。
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答詢時也說,行政部門對是否調降投票年齡持開放態度,「不會贊成或反對,讓社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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