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二十二日電)近日,一位廣東肇慶的網友在論壇上發帖稱,自己讀初一的女兒開學領到北京仁愛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語課本裡出現了大量廣告內容,此事引起不少網民熱議。央視《是真的嗎》記者最近調查發現,教科書中夾帶廣告的情況確實存在。
早在2011年,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的《義務教育教科書編印規範》就明確規定,教科書內不得有廣告內容。按理說,禁令之下,對教材的印刷、發行、使用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部門,特別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理應睜大眼睛,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發現異常,應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予以叫停。果真如此,各類廣告是絕對不可能出現在教科書中的。
現在,眾多廣告竟然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殺」進英語課本,並且一路順風被送到了學生手中,某些人的嚴重失職被暴露無遺。而在這種失職背後,極有可能還藏有權錢交易的貓膩。因此,按照廣告這條線索,順籐摸瓜,將幕後的失職者、腐敗分子逐一揪出來,依法進行懲處問責,就顯得勢在必行。否則,公眾是不會答應的。
事實上,對廣告進教材這一情況,今年9月30日剛剛徵求完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第四十條明確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幼兒的教科書、教輔材料、練習冊、校服、校車等發佈廣告。違反者將根據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嚴肅處罰。
那麼,在教科書裡夾帶廣告,會對孩子帶來什麼不良影響?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項賢明稱,我們知道教材不是一般的出版物,它在教育過程中是被賦予了特殊權威的,它是教師在從事教學活動中間的一個重要依據。教材裡面出現廣告,一是對孩子的價值觀會產生影響,對孩子來說,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分不清哪些是廣告,哪些是教材上編寫的內容。如果我們放開廣告,那就不一定能保證科學性、正確性和真實性,也會對我們教學活動產生一些干擾。第二,出版社從中獲利,這樣對待教材這麼不嚴肅的一個出版商,編印的教材還可信嗎?項賢明說:「至少在我們專業人士認為,肯定對它的名譽有損害,對它來說不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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