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洛杉磯市二十一日電)加州洛杉磯市議會周二投票通過,將起草法條禁止使用基因改造種子種植植物。
這項禁令的象徵意義大過實質意義,因為洛杉磯市區範圍內幾乎沒有人從事農業。但法案共同起草人柯瑞茲(Paul Koretz)市議員表示,展現對反基因改造作物的支持非常重要,他說基改作物對「食品供應是一大危險」。
將近50個社區組織、商家老闆及市民向市議會發函,表達對禁令的支持。部分信函來自有機農業的支持者。
其中一封8月寄出的支持信來自有機農人雷莉(Pamm Larry),她也是加州組織「標示GMO」(Label GMOs)的創辦人。她成立組織是希望議員通過37號提案(Prop. 37)。法案要求基改食物必須貼上標籤。這項2012年的法案受到生產GMO食品的大型農產公司反對,因此在加州闖關失敗,但卻在洛杉磯通過。
「就像全國人民關注37號法案運動一樣,他們也會看見洛杉磯成為零基改區」,她向市議員寫到。「各位有很棒的機會在這項議題中取得領先位置」。
基因改造生物(GMO)是指基因經過改造的植物或動物。和選擇較大或較強壯的育種方式不同,GMO的基因已經在實驗室經過改變,有時是為了達到預防蟲害或除草劑的目的。基改生物反對者說,這些動植物對生物多樣性造成威脅,而且吃下肚可能不安全。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植物分子生物學家高德伯格(Bob Goldberg)受訪時表示,基改作物和農人幾個世紀來從事的選擇性育種沒有不同,不會對健康造成更大的威脅。他說這項禁令其實對洛杉磯人沒有影響,因為GMO種子的銷售對象僅限於商業農場,不會在園藝店出售。
「影響會是零」,高德伯格說。他補充說除了研究實驗室之外,洛杉磯縣目前沒有種植基因改造作物。
反對起草禁令的只有布斯凱諾(Joe Buscaino)市議員一人。不過議會主席威森(Herb Wesson)表示,他希望草案在進入市議會全體投票前,能先經過委員會審查。
佛蒙特州議會最近制訂法案,要求GMO食品必須標示。俄勒岡州選民也將在11月針對類似法案進行投票。
洛杉磯禁令的支持者指出,洛縣52%選民支持37號提案。洪堡縣(Humboldt County)一個小鎮幾年前通過類似法條,禁止市內種植GMO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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