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稱兩情相悅 女兩度受辱崩潰自殘
(高雄二十四日電)在貨運公司「嘉里大榮物流」擔任送貨員的男子蘇益賢,被控於前年送貨到某餐飲店時,利用倉庫四下無人機會,將負責清點貨物的女職員壓制在冰櫃上性侵得逞,被害人因有輕度智能障礙又怕影響工作,當下選擇隱忍,不料去年蘇男竟故伎重施,她二度受辱崩潰痛哭自殘,隨即驗傷提告。高雄地院昨依兩次強制性交罪判蘇男7年徒刑。
嘉里大榮發言人阮慧雯表示,當天公司獲悉此事後立即將蘇男召回解除其配送職務,但蘇將貨車開回公司後就避不見面,當晚被主管找到時則表示要辭職,此後沒再來上班。因蘇男告訴主管本案是感情糾紛,加上他已離職,公司事後未再介入。記者昨未聯繫上被害人。
檢方起訴指出,35歲的蘇男2012年夏季某日送貨到該餐飲店,由被害人下樓到倉庫清點貨物,就在雙方清點完畢準備離開時,蘇男見四下無人,竟起色心,突然伸手強拉抱住被害人,不顧她反抗踢打不斷叫喊「不要」、「放開我」,仍強行脫去她衣物,將她壓制在倉庫內冰櫃上性侵得逞。
被害人因有輕度智能障礙,又擔心影響工作,事發時並未報警,僅向店長抱怨被送貨員擠到倉庫內碰觸身體,店長事後盡量安排男店員去接貨;不料去年3月間,蘇男再度送貨到店內時,剛好店內人手不足,被害人決定自行到倉庫點貨,蘇男竟故伎重施再次霸王硬上弓。
被害人二度受辱,返回辦公室崩潰痛哭,店長幫忙打電話到貨運公司告知遭性侵一事,並追問送貨員姓名後,至醫院驗傷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蘇男否認性侵,辯稱「和被害人是兩情相悅,還曾互留電話」;蘇的律師則指:「被害人沒有外傷且衣著整齊,可見並未抵抗,而且第一次遭性侵後沒報案,不合常理。」
但法院認為,蘇男身高175五公分,體重80公斤,不必施暴即可輕易壓制160公分的被害人;另雙方全無電話通聯紀錄,被害人提告前還需向貨運公司查問蘇男姓名,可見並非熟識,而醫院診斷證明,被害人有自殘行為,符合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症狀,因此認定蘇男說謊,昨判7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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