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五日電)在「滬港通」下周一開通前夕,投資者最關心的稅務問題昨有定案。國家財政部、中證監及國家稅務總局昨公布,內地個人及本港個人透過滬港通作投資,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港稱資本增值稅),其中內地投資者免徵期由下周一起計共3年。同時,對QFII、RQFII自下周一起取得的A股轉讓所得亦暫免徵收所得稅。本港投資者仍需按內地稅法繳納交易印花稅及10%的股息紅利稅。業內人士認為,有關免稅安排掃除部分不明朗因素,料會增加本地投資者投資A股的興趣,但對基金而言,有關安排仍未夠清晰。
港府昨歡迎內地公布滬港通稅收安排,署理財政司司長陳家強表示,內地公布的稅收安排,有助提供清晰的投資環境給市場及投資者,有利滬港通順利推行,鞏固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中心的優勢,感謝中央政府各相關部委一直給予支持。港交所亦認為內地三部門的聯合公布,釐清了重要事項,為下周一滬港通的啟動帶來正面訊息。
推動內地個人赴港投資
中證監發言人昨表示,對內地個人買賣港股差價3年內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主要考慮滬港通尚處於啟動試點階段,為吸引內地個人赴港投資,推動滬港通的開展,在稅收政策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免稅期限暫定3年,未來根據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和開放的總體情況等綜合因素再統籌研究。
至於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買賣A股的差價採用「暫免徵收所得稅」而沒有具體免徵時限,發言人解釋指,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個人轉讓從二級市場取得的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差價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以及中國與多數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對非居民的股份轉讓所得除少數情況外,基本是不徵所得稅的。考慮到香港市場投資者按內地和香港稅收安排或其他稅收協定申請免稅待遇程序複雜,耗時較長,為減輕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執行成本,從政策上明確了免稅待遇。
QFII RQFII同暫免所得稅
這次還對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取得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發言人稱,考慮到QFII、RQFII和滬港通在交易性質和經濟實質上的類似性,在稅收政策方面宜通盤考慮,否則容易造成稅收政策不公平,甚至引發避稅問題。因此,在對滬港通機制下的香港市場投資者暫免徵收股票轉讓差價所得稅的同時,對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一併給予免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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