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認為兒媳王敏誣賴他「濫用特權」,控告王敏加重誹謗並求償一元,但高等法院認定王敏根據合理懷疑寫檢舉信,並無誹謗犯意,昨仍判王敏無罪定讞。
「濫用特權」是合理懷疑
判決指出,去年八月王敏向警方報案指遭家暴後,懷疑警方將報案資料洩露給宣家,因此寫檢舉函給警政署,質疑宣明智是警友會榮譽理事長,可能涉濫用特權導致警察不受理她報案,並將檢舉函寄給多家媒體。 宣明智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新北地院認定王敏寫檢舉信時,是因與丈夫家暴糾紛,經歷諸多異狀產生合理懷疑,無誹謗惡意判無罪。 宣明智上訴後,高院上周開庭,宣委任律師質疑王敏:「媳婦可以這樣對公公嗎?」王敏當庭落淚,但高院仍認定王敏基於合理懷疑而寫檢舉信,昨再判她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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