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五日電)聯邦最高法院在共和、民主兩黨鬥爭的期間,難免會遇到不少法律訴訟,最後打到最高法院,讓大法官們作最後評判。在本屆大法官所面對的政治案件,最重要的應該就是「歐巴馬健保」是否合法合憲的訟爭。
福斯新聞電視台主持「和葛麗泰看紀錄」(On the Record With Greta Van Susteren)的主播葛麗泰分析稱,她採訪聯邦最高法院新聞的時候,「我常常設想,如果自己就是法界人士,那會如何處理?如果是法律人,我會站在那一邊?」
如今在聯邦最高法院有一個案子,名稱就是「金恩對柏維爾」(King v. Burwell)。
如果被告方聯邦政府衛生福利部部長瑪修絲. 柏維爾(Mathews Burwell)敗訴,「歐巴馬健保」將會陷入最艱難的處境。多艱難?如果這個案子判定聯邦衛服部敗訴,那意味著「歐巴馬健保」的撥款和補助很大一部份會被剝奪。如果「歐巴馬健保」沒有聯邦政府撥款和補助,以及共和黨與民主黨國會議員都希望取消罰款,也就是一般人所稱的「健保稅」,那就表示「歐巴馬健保」玩完了。民眾沒有能力負擔沒有聯邦補助的健保,那等於宣布「歐巴馬健保」不能繼續推動。
這項官司的主要議題在那裡?因為控方強調根據健保改革法案規定,聯邦政府只能補助由州政府經辦的健保投保民眾,而大多數州份由聯邦政府的健保網絡負責登記和經營,參加由聯邦辦理的健保,就不能接受聯邦補助。全美50個州有36個州是由聯邦代為營運健保業務的,可以想見如果這個訴訟衛服部敗訴,「歐巴馬健保」基本上是不能經營下去的。
原告金恩(David KING)說,「歐巴馬健保」所根據的法律條文說,為了吸引各州自行經辦健保,所以准許聯邦政府對州辦健保的投保人給予補助,換言之,如果那些州份自己不建構該州的健保系統,而由聯邦經辦,投保民眾就不能獲得聯邦補助。原告指出,法律條文清清楚楚,聯邦衛服部沒有道理違反法律規定,對聯邦所辦健保的投保人還要作出補助。
歐巴馬政府則強調這項健保改革法律,本質上是一種技巧方案,它適用於全美所有州份,而不必考量這些州份是否參與經辦健保業務。歐巴馬政府認為,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不應只拘泥於法律的死硬條文,應該考量廣泛的適用原則,因為健保改革是為全美每一個人所規畫的,理應一體適用。如果聯邦最高法院採信歐巴馬政府的廣泛解釋,便可能判定歐巴馬政府勝訴。
歐巴馬政府就寄望大法官們能夠在超越法律條文的字句之外,體會健保改革法案的精神。那麼什麼是超越法律之外更廣泛的意涵呢?
「歐巴馬健保」法律的建構者,強納森. 古魯伯(Jonathan Gruber)曾表示,聯邦對健保業務補助的對象,只有那些自行建構健保系統的州份,而不應該及於聯邦政府運作健保系統下的投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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