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鑰匙裝針孔 賠150萬判六個月
(新北六日電)新北市土城區某國小,一名已婚陳姓男老師愛戀同校吳姓女老師多年,去年10月得知吳女離婚,竟在校內偷走吳女家中鑰匙拷貝後放回,再私闖吳宅偷裝針孔,偷拍女老師入浴春光。新北地院考量陳男已認錯,且賠償150萬元,昨依侵入住宅等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且緩刑3年。
不過法官在緩刑條件中,要求陳男不得有跟蹤、騷擾及聯絡吳女的行為,否則將撤銷其緩刑。據了解,陳男案發後已遭學校停職,陳男律師昨表示尚未收到判決,但應會接受。吳女低調不願多談,還說女兒也在同校讀書,為保護女兒,至今只讓她知道家裡遭小偷。
判決指出,陳姓男老師(48歲)雖已婚,但心儀吳姓女老師多年。
去年10月,吳女與丈夫離婚,和8歲女兒同住新莊。陳男暗中竊喜,因吳女習慣將家中2支備份鑰匙及大樓出入感應器,放在教室辦公桌塑膠櫃內,同月9日晚間,陳男潛入教室摸走鑰匙,拿去拷貝後神不知鬼不覺放回原位。
同月14日傍晚,陳男確認吳女、女兒不在家,闖入吳家在浴室洗手台下方,偷裝針孔攝影機,離開吳家前又順手將車道遙控器拿走,吳女返家察覺遙控器不翼而飛,遍尋不著。
隔天上午,陳男趁吳女、女兒出門後,大搖大擺進吳家歸還遙控器。吳女返家後,見遙控器失而復得,擔心有人闖入住宅,四處察看後發現針孔,內有她與女兒前晚沐浴的影片,嚇得報警處理。
吳女事後在學校談論此事,陳男得知後,連忙寫匿名道歉信投入吳家信箱,內文提及:「所做的事沒有惡意,讓妳覺得很恐怖,相當抱歉,我會立即離開台灣,妳不用擔心。」吳女看到後更驚恐,懷疑歹徒在身旁。
警方過濾多處監視器畫面,鎖定陳男犯案,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強調很後悔。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賠償吳女150萬元和解,吳女同意給陳男自新機會,法院因此輕判陳男6月徒刑,並給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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