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十二日電)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金道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姦。
金道銘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金道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截至今年2月底「落馬」,金道銘已在山西呆了6年零7個月,前5年的時間裡,他一直擔任山西省紀委書記。 在山西,他曾去貧困縣扶貧,但因沒有治理該縣的腐敗而被質疑。他重拳治理山西煤焦領域的腐敗,但也因「選擇性反腐」而受詬病。 在這裡,他被罵過也被捧過,認識了這裡的女人、商人和政客,最終以「落馬」為他的山西歲月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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