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違憲 五千偷吃者得救 保險套股價飆15%
(綜合二十六日外電報導〕南韓憲法法院26日裁定,國家用法律來處罰通姦行為已侵犯公民基本權利,通姦罪在憲法法院作出違憲裁定後立即失效,南韓自1953年施行至今、已有62年歷史的刑法第241條通姦罪就此被廢除,南韓保險套龍頭業者Unidus Corp.在首爾股市的股價則應聲大漲15%,以3120韓元漲停作收。
南韓憲法法院9名大法官26日是針對17件通姦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並以7票贊成、2票反對的比數裁定,刑法第241條的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即使通姦行為應受道德譴責,但國家權力不應涉入個人的私生活,通姦罪有違「禁止過度」原則,侵害了公民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
在憲法法院作出通姦罪違憲裁定後,2008年10月30日憲法法院宣判有關規定合憲後,因通姦嫌疑被起訴或被判刑的5000餘人將可免受法律制裁。
南韓是全球少數仍把對婚姻不忠視為刑事罪行的非穆斯林國家,根據刑法第241條規定,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姦罪存廢問題數十年來一直在南韓社會引發激辯,支持者主張通姦罪可保障一夫一妻制和女性權利,反對者則主張通姦罪侵害性自主權和個人隱私。
南韓憲法法院先前曾分別於1990、1993、2001及2008年對通姦除罪化進行審議。過去6年間,有近5500人因通姦罪遭正式起訴,光去年就有近900人。
但因通姦被起訴人數持續減少,被判刑確定入監服刑的案例也愈來愈罕見,過去6年只有22人因此入獄,這也反映出韓國社會風潮已有所轉變。就連原本支持通姦罪的保守公民團體如「健康家庭」等也坦承,通姦雖應受譴責,但把通姦納入刑法在現代社會已不合時宜。
贊成通姦罪違憲的南韓憲法法庭審判長朴漢徹說:「儘管通姦不道德,但國家權力不應介入人民的私生活。」不過,投反對票的法官安昌浩警告,廢除通姦罪恐助長偷吃歪風。南韓網友熱議:「廢除通姦罪,應該有很多人因此得救。」「以後偷吃的人要變多了。」
南韓因過去法律對妻子的保障較少,1953年在《刑法》增設通姦罪,背著配偶偷吃的男女及外遇對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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