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六日電)被稱為「禿版李宗瑞」的設計工程公司林姓老闆,涉嫌下藥性侵至少9名女員工及酒店小姐,再以手機及攝影機「雙機」拍攝性侵片,收押中林男一再喊冤「明明有付錢給她們,怎會變這樣?」但一上了法庭統統避談,全交由律師處理,且一反過去態度,主動要求勘驗性愛影片;法界人士說,「禿版李」不僅犯行和「正版李」很像,連訴訟手法也像。
過去開庭,法官曾播放影片釐清案情,內容為遭下藥的女子迷迷糊糊,被林男攙扶進入房內,再褪去衣物加以性侵,多支影片林男本人也入鏡,當時,坐在被告席位的林男只敢以眼角餘光瞄螢幕,且進行僅約兩分鐘,林就開口求饒,央求法官「好了,不用看了!」
不過訴訟策略上,林男及律師僅對影片拍攝清晰部分,承認有趁酒店小姐喝醉酒,帶到旅館性交,否認下藥迷昏;畫面模糊部分,則稱是對方身體不舒服,協助找地方休息。
林男為了打這場官司,花錢也不手軟,先前對於自己的律師似乎不滿意,去年初偵查時,原本請了兩名律師,起訴移審後,解除其中1人委任,本月5日開庭前,又再大手筆一舉找來3名律師,並改變訴訟策略,要求重新勘驗性愛影片。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說,林的辯詞「跟李宗瑞的部分辯詞很像」,因藥物在血液中頂多存在幾天,被害人第一時間未檢驗,已少了重要證據,下藥部分難以證明,除非能找到監視器或人證,訴訟上,因檢方有扣押性愛影片,裡頭被害人應為神智不清,林男難以說是雙方合意性交,但只要法官採信其辯詞,認定是「酒醉撿屍」,就能使7年以上的加重強制性交罪,變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刑責較輕的乘機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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