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家屬:難原諒 但能改變什麼
(台北二十日電)新北市「心魔殺手」陳男,十二年前殺害兩名女童,因有精神病而輕判六年出獄,四年前又亂棒打死一名林姓少婦,狡辯被「心魔」控制而殺人。一、二審指他八年奪三命,視人命如草芥,均依殺人罪判死,但更一審認定他有教化可能,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死者丈夫蔡男昨嘆不服判決、無法原諒陳男,希望判死,但「已判決確定,我又能改變什麼。」
判決指出,陳男(三十二歲)二○一○年將上門應徵檳榔西施的林女(二十七歲)騙到空屋,用木棒與鋁棒活活打死,再以棉被裹屍藏放空屋。陳男被捕宣稱遭林女言語侮辱,受「心魔」控制而痛打林女教訓。一、二審指陳男曾因殺害兩女童,二○○九年七月出獄後再犯,已無教化可能性將陳男判死。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依台大醫院鑑定,認為陳男當年若持續接受治療,或許不會犯下本案,而陳男已願接受輔導治療,可在獄中與社會隔離直到確實治癒,改判陳男無期徒刑。更一審判決引起輿論譁然,最高院仍在三個月內,快速維持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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