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結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等案,依貪污等罪判處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19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4年6月。
八德合宜住宅等案,北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19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4年6月。北檢說,待收判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院方判決書,了解院方判決理由,經研議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被控利用主導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與新竹眷改等土地開發案的機會,向參與開發的建商遠雄、興富發索賄5950萬元、得手275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下午5時依收賄、藉勢藉端勒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在押的葉世文判19年,褫奪5年,罰3317萬,而獲3千萬交保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則依行賄等罪判4年半,罰金90萬。
合議庭認定,葉世文在經辦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時,涉分別收賄400萬、1600萬元,共2000萬元的犯罪所得均須追繳。至於,葉世文被控經辦新竹眷改案及替女密友陳麗玲向興富發老闆喬房價、索裝潢費部分均無罪。
此外,居間行賄的遠雄副總魏春雄,也被依行賄罪判4年,罰金50萬,白手套蔡仁惠因轉污點證人供出葉世文向趙藤雄等人索賄過程,獲輕判6月,併科罰金20萬,可易科罰金,葉世文的女密友陳麗玲被控透過葉向建商喬房價、索裝潢費,涉藉勢藉端勒索罪部分無罪,均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院方判決書,了解院方判決理由,經研議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在押的葉世文先前已表明不願來聽判,台北地院今天沒提訊他出庭聽判,另趙藤雄也未到庭聽判,僅由律師代表。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得知判決結果後,痛批法院未查證清楚,判決與事實不符,對趙先生不公平,(遠雄)集團感到遺憾,收到判決書後將委請律師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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