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十七日電)「我是文盲,我是被栽贓的!」聽到法官宣判死刑,40歲女子林木花激動地表示要上訴。警方在她的屋子內查獲各式毒品超過40公斤,她沒法解釋清楚這麼多毒品的來歷。昨日,廣州市兩級法院對51名涉毒罪犯進行了集中宣判,過半被處於重刑,且女性犯罪有所增加。
來自外省的40歲女子林木花是一個單身媽媽,庭審時,她稱自己身世淒苦,十多年前丈夫就失蹤沒回過家,自己獨自撫養著兩個孩子。若干年前,她讓十多歲的孩子出去打工,結果孩子手臂受傷殘疾了。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仍在讀書,她靠著每月給人打掃衛生賺取的2000元給孩子交學費。
不過,廣州中院一審查明,2013年11月13日,兩名販毒人員袁東龍與張穗連(均已起訴)共謀向林木花購買毒品用於販賣。當日,袁東龍在白雲區樂嘉路紅葉大酒店旁會合,拿了毒資人民幣4萬元向林木花購買「冰毒」。袁東龍購得毒品後,與張穗連交接毒品時被警方抓獲。
不久後,林木花也被抓獲,民警當場在其隨身攜帶的包內查獲14包毒品,後又在她租住的房屋內查獲含冰毒、海洛因、氯胺酮成分的毒品共計達46公斤,以及一大批製毒原料和製毒工具。警方經長期跟蹤和縝密偵查,已充分掌握了林木花製毒、販毒的事實和證據。
林木花辯稱,毒品是一個叫「萍姐」的,但她卻不知「萍姐」的真實姓名、具體住址、從事工作、也不記得在何時何處認識「萍姐」,甚至都沒有「萍姐」的聯繫方式。廣州中院認為,林某花供述明顯不合常理,也查無實據。一審認定林木花販賣、製造毒品,數量大,已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對其判處死刑。
宣判後林木花哭著喊冤,她說「我要上訴,我是被栽贓的,我不會寫。」法官告訴林木花,可以在看守所向管教提出上訴請求,十日後法官也會到看守所問她上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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