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七日電)江西檢方已對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涉嫌受賄案依法提起公訴。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17日公佈的信息。 消息稱,李崇禧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昌檢方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崇禧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崇禧,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方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崇禧利用其擔任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稱,李崇禧生於1951年1月,四川簡陽人。四川財經學院(現西南財經大學)財政專業畢業,大學學歷。 李崇禧2000年8月任四川省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兼省直機關工委書記。此後,他還擔任過四川省紀委書記、四川省委副書記、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2013年1月起,任十一屆四川省政協主席。 2013年12月,中紀委網站發佈了李崇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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