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十五日電)美國移民局今天承認,許多無合法證件移民被釋放之後,在美國犯下重罪。根據該局統計,121名非法移民獲釋後,犯了謀殺案。
移民局將等候遣返的非法移民釋放,這種作法危及美國社會安全,使人質疑其適當性。
據調查,在這121名獲釋後犯殺人罪的非法移民之中,33人是移民法庭裁定釋放的,24人是因關押時間超過聯邦最高法院規定的六個月期限而放掉,但是有64人,過半數是移民局決定釋放的。
2001年,聯邦最高法院裁定,若外國不接受從美國遣返該國公民,這些非法移民在美關押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因為這項裁決,移民局每年要釋放數千名非法移民。
聯邦參議員查克. 葛拉斯理(Chuck Grassley)和威廉. 西辛斯(william sessions)曾要求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說明,為何沒向這些外國政府施壓,要求他們接受從美國遣返的該國公民。
移民局表示,在這些獲釋後犯殺人罪的非法移民之中,一名非法移民對人發出死亡威脅,法院對其發出禁制令,應該將他再行收押,但移民局是事後,才知道此事,謀殺案發生後,才知道整起事件。
移民局說,他們決定釋放非法移民時,並不須向地方政府相關單位通報,所以無法從地方執法單位知道被釋放非法移民是否再行犯罪。
非法移民艾塔米拉諾2013年就被列入遞解出境的程序,但在遣返前四天,他交了一萬元保釋金獲釋。在外等候移民法庭裁決期間,今年1月22日在亞利桑納州涉及一級謀殺和武裝搶劫被逮捕,移民局也是在事後才獲悉此事。
據了解,有一名非法移民被釋放之後,無照駕駛發生車禍,撞死一人。受害人父親說,非法移民應該迅速遣返,但歐巴馬政府不積極遣返,造成普通百姓的不幸。這位傷心的父親說,難道要等到決策者的家人也受害之後,才會作根本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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