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十六日電)目睹妻子遭人強暴,丈夫憤怒下,拿菜刀砍死了施暴者。日前,該男子被判無期徒刑。 田某,貴州人,去年,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貴州當地公安機關投案。 「出事後,他一直在逃,迫於清網行動等多方面壓力,他最終選擇了投案。」田某的辯護律師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讓田某人生發生重大改變的,是9年前的一次遭遇。 2006年2月份開始,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汽車裝修服務部上班。他們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樓員工宿舍,同時入住三樓的還有張某。當年3月17日晚,張某趁田某出去散步,強暴了田某的妻子。當田某回到宿舍三樓門口時,聽到宿舍裡妻子大喊「不要、不要」。他從一旁窗戶爬了進去,發現張某正壓在妻子身上,張看到田某進來從床上下來。 田某衝上前與張某扭打在一起。「丈夫先是拿白酒瓶砸,後來,又拿菜刀,直至把對方砍倒在地,脖子砍了很大一個口子。」田某妻子說。 「我打不過對方,於是拿了一把菜刀。」田某對著張某一陣亂砍,張某倒地。田某看到張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把菜刀扔在房間內,換了一條褲子,帶著妻子一起逃跑。 一名住同一樓的工友,隱約聽到田某說「太欺負人了」。之後,張某拚命喊救命,似乎說了聲「你饒了我吧」。該工友害怕出事,於是打電話叫來了老闆。老闆等人上樓發現,三樓房門緊閉,打開後只見張某躺在地上,已經沒有了氣息,脖子上有一道很大的口子,地上全是血。 浙江溫州中院審理後認為,田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田某有自首情節,可從輕處罰,案發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張某對妻子實施性侵犯,張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過錯,故對田某從輕處罰,一審判處田某無期徒刑。 「判決後,我問他要不要上訴,他最終沒有選擇上訴,案發後,他一直在逃,可能整個人精疲力竭了吧。」辯護律師認為,法院之所以判處田某無期,而沒有判得更低,主要考慮到田某殺害張某時,張某已停止對田某妻子侵犯,對田某妻子的威脅已消失。另一方面,田某對張某的民事賠償也沒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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