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六日電)監院以「拒入議會毀憲亂政」為由,彈劾台南市長賴清德。賴清德昨天現身民進黨中央中執會,花了7分鐘重炮批評監院彈劾他,是嚴重「擴權違憲」。他重申,除非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定讞,「不然我絕對不會進入議會!」
他相信社會自有公評,他則「坦然面對、處之泰然」。賴清德重申,要解決府會紛爭,就是李全教賄選案「司法速審」,希望法院要排除李全教用各種干擾迴避審判,讓整個司法盡速進行,府會僵持有望自然而解。
賴清德說,監察院過去彈劾對象,不管是前台中市長林柏榕、前台北縣長尤清或前台東縣長鄺麗貞,都是屬於地方自治團體應辦事項或中央委辦事項,是監院監督範圍,「但我今天要不要入議會,不是地方團體自治事項或中央委辦事項,自然不屬於監院監督範圍。」
賴清德指出,監院對他提出彈劾,是擴權違憲、傷害民主至深的行為。他批評監察院「放著該管的不管」,如八仙塵爆案、教育部違法強推課綱造成學生死亡案等,「若日後李全教案子明朗,被判決有罪,監察院如何向我交代?如何向社會交代?」
賴清德表示,當初赴監院說明時,監委強調,台南市府會之爭,他們一定要介入;當時他反問監委:「如果五院之間紛爭是否介入?行政院長不入立法院,是否介入?」沒想到兩位監委異口同聲說:「會!」賴清德說,當下他也馬上說,「那這樣你們就是違憲了!」
賴清德說,根據憲法44條規定,五院間紛爭,調解權屬於總統,不在監院,「如果監院膽敢介入立法、行政的紛爭,顯然是擴權!地方的府會之爭也是一樣,權力不在監院。」
而民進黨中執會昨發布聲明,肯定賴清德堅拒黑金政治、捍衛市民尊嚴,孰料監察院逾越權力分立原則,濫權彈劾,無異淪為政治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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