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今年起,食藥署規定未取得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nvention and Pharmaceutical Inspection Co-operation Scheme,PIC/S)資格的優良製造標準(GMP)藥廠,不得製藥,至去年底共四十七家GMP藥廠因此停工,生計大受影響。
原料須逐桶檢驗
目前全台共一百一十一家PIC/S GMP藥廠,仍有十五家GMP藥廠正申請PIC/S資格。食藥署科長謝綺雯昨說,過去GMP藥廠每批採購的原料檢驗即可,但PIC/S要求買進每批原料都須逐桶檢驗,且業者須將原廠出具的原料合格證明備查,原料品質要求更高,且規定癌症藥等具細胞毒性的藥品須獨立廠房生產,確保製程不受污染。
另PIC/S GMP藥廠的每項市售藥品每年都要抽驗,確保品質、藥效,若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最重得註銷製藥資格,且今年起若GMP藥廠未取得PIC/S認證擅自製藥,最重得處負責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藥署長姜郁美說,不定期查廠都是一組人去查,查廠報告須由資深顧問審查,昨涉案的陳員無法主導,不太可能被動手腳,且每家藥廠會被不同組員查不止一次,故不會撤銷本次涉案藥廠的PIC/S認證,但後續查廠會更嚴格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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